機構喘息
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,實際居住新竹市,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
• 65歲以上失能老人。 •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。 • 50歲以上失能身心障礙者。 • 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• 無入住機構或無僱外籍(本國)看護照顧。 • 聘有外籍看護工之家庭申請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 1.失能等級第2-6級,外籍看護工無法提供服務達一個月。 2.失能等級為7至8級,外籍看護工因故無法協助照顧,為減輕家庭照 顧者負荷及保障被照顧者照顧品質,得申請服務,不受外籍看護工無 法協助未滿一個月者不予給付喘息服務之限制。